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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八章 格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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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:盛唐日月 | 作者:酒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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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在张潜的记忆中,另一个时空的每一次奴隶解放,都必然与杀戮和战争为伴。www.biquge001.com旧的奴隶主不愿放弃高高在上的地位和奴役人类带来的快感,哪怕有更好的生产方式和赚钱手段,也一定会不惜代价去维护奴隶制的延续。而一些眼瞎心也瞎的所谓文化人,还会为奴隶主大吹法螺。于是,奴隶主和解放者之间的冲突必然愈演愈烈,直到其中一方的血液流尽……

    为此,张潜已经做了最坏打算,甚至准备迎接十姓突骑施再度结伴反叛的噩耗。反正娑葛已死,无论是居心叵测的大食人,还是不甘寂寞的突厥人,暂时都找不到新的扶植目标。而十姓突骑施,也很难做到齐心协力。待到明年春暖花开,他将麾下所有将士成功融合到一体,刚好挨着部落找过去,跟以战养战。

    然而,黄姓突骑施长老们的生存智慧,却让他刮目相看。回去之后不到十天,且拙、万俟两个就又来了,同时还携带了四千多名奴隶,另外一名唤做茶戈的长老,以及莫雷长老的首级。

    “启禀张大帅,莫雷试图对您委派去的王镇守不利,所以我等将他击杀了。”同样是见了面之后,不等张潜发问,且拙就趴在地上,双手举起一只木头盒子,高声汇报。“他的首级就在盒子里,请大帅验看。”

    “拿下去,挂在城墙上吧!”张潜提前了三天,就得到了临时叶支城镇守王之涣派人送来的紧急密报,因此也不觉得如何震惊,笑了笑,轻轻摆手。

    “叶支城内,今年才被抓来做奴隶的,和三代之内可能有汉人血统的,一共四千三百八十二人,属下全给您送过来了。因为路上寒冷,冻死了十个。属下回去之后,就从本族子弟中挑选二十个来,赔偿给大帅。”不愧为追随了娑葛多年的叶护,且拙做事非常干脆。要么不投降,投降了就将新上司的命令贯彻到极致。

    “等会儿先送入校场,向郭都尉清点移交,至于你的赔偿就算了。”既然对方态度如此积极,张潜也不逼迫过甚。笑了笑,轻轻摆手,“你们黄姓今年战损太重,总得留一些年青力壮的看家,以免遭受他人窥探!”

    “多谢大帅!”且拙顿时做出一副感动模样,红着眼睛叩首。随即,又将黄姓突骑施部新“推举”出来的第三长老茶戈,向张潜引荐。

    为了拉拢人心,张潜少不得要和颜悦色,对茶戈长老鼓励了一番。随即,又问起了黄姓突骑施部的过冬物资准备情况,以及部族今后发展打算等。那且拙长老有求于唐军的庇护,所以也不隐瞒。老老实实地回答说,越冬物资还算充足,特别是交出了这批奴隶之后,部落里又省出了不少口粮。而突骑施人向来不忌讳吃鱼,实在没粮食,将热海表面凿一些冰窟窿出来,自然有鱼主动往冰上蹦。

    至于来年,黄姓突骑施就只能在叶支城方圆百里内游牧了。太远,就容易跟别的部族起冲突。如果对方规模小还好,彼此之间有了矛盾还可以协商解决。如果对方规模庞大,冲突发生后,就有可能给黄姓突骑施部带来灭顶之灾。

    “没事,如果有人蓄意攻打黄姓突骑施部,你等自管汇报给王镇守。他既然做了叶支城镇守,就有责任保护你们!”听且拙说得可怜,张潜想了想,笑着做出承诺。

    王之涣只带了三百弟兄进驻叶支,即便倾巢出动,也对付不了一个比黄姓突骑施部还强大的部族。然而,王之涣出马,在一定程度上,却代表着大唐的态度。顿时,且拙再度感动得眼眶发红,哑着嗓子致谢:“大帅不计前嫌,给我部改过自新机会,我部上下已经感激不尽。如今,又准许我部以大帅的人马做依仗,我部上下真的不知道,不知道该怎样做,才能回报大帅的厚恩。”

    “很简单,今后见到说唐言的人落难,能帮一把就帮一把!”知道对方的语言和表情,都未必是出自内心,张潜笑了笑,顺口回应。

    “大帅放心,我等今后见到会说唐言的,全都当做是大帅的亲信对待!”新“推举”出来的长老茶戈反应很快,唐言说得也极为流利,顺着张潜的口风,高声表态。

    “那张某就有劳各位了!”张潜笑着点头,然后站起身,亲手将三名突骑施长老从地上挨个拉起来,笑着吩咐,“跟我来,张某说过,只要你等听从命令,就会给你等补偿。张某给你们看一样器物,你们黄姓突骑施有了此物,肯定不愁日后的生计。”

    且拙、万俟和茶戈三人,不知道“张大帅”的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,只好忐忑不安地跟在了他身后。不多时,就被他领到了一间冒着滚滚热气的房屋里,随即,六只眼睛全都瞪了个滚圆。

    只见屋子里,支着七八口直径足有六尺宽的大锅。锅底下,木柴吞吐着炙热的火焰。大锅内,不知道加了什么料,正冒着泡沫的沸水,将羊毛煮得上下起伏翻滚,发出来的味道膻臭扑鼻。

    饶是习惯了跟羊皮袄和毡子打交道,且拙、万俟和茶戈三人,也被煮羊毛发出的气息,直接给熏出了眼泪。而张潜,却仿佛根本闻不见那刺鼻的味道一般。笑呵呵地带着三人穿过了臭气熏天的大屋,来到另外一间宽敞明亮的房子内。

    羊毛,整个屋子里,都是煮好并且晒干了的羊毛。白得像雪一样,一捆接一捆摞到了与天花板等高。且拙、万俟和茶戈三人活了半辈子,还只在初生的没多久的羊羔身上,见过如此洁白的羊毛。而羊羔身上再干净,也有母羊舔过的唾液味道。此刻屋子里的羊毛,却散发着一股天然草木清香。

    只是,再干净的羊毛,也只能擀毡子,或者用来絮在衣服内取暖。每年的需求量非常少,因此在西域,羊毛的价格像干草一样低廉。说实话,煮羊毛浪费的柴火钱,恐怕都比这一屋子羊毛高。

    “再看这边!”仿佛猜到了三人在想什么,张潜笑了笑,带着他们穿过屋子后门,来到另外一间房子里。

    房子同样宽敞明亮,阳光透过镶嵌着蚌壳的窗子,照在一架半人多高,造型奇特的木器上,隐隐约约,带着几分暖意。而张潜,则用右手抓起一大把羊毛,笑着走到木架子前,轻轻踩动最底下的踏板。

    踏板上下移动,通过一个巧妙的传动杆,推动架子上的大轮。大轮缓缓旋转,通过皮带,拉动三尺外的一只小滚轮儿。小滚轮儿上,一根麻线通过带孔的远球,缓缓收紧,缠绕于滚轮之外。而在圆球的另外一端,麻线跟张潜手里的羊毛搅了一起,慢慢将羊毛抽出一缕,带进圆孔,然后又旋转着拧成羊毛线,缓缓缠绕在了小滚轮上。

    张潜不再说话,一边踩动踏板,一边弯腰用左手抓起新的羊毛,与右手里羊毛续在一起。动作越来越快,越来越娴熟,短短二十几个呼吸之后,一个巨大的羊毛线团,已经出现在小滚轮儿外。

    缓缓停下踏板,他静静地等待滚轮停止转动。然后将羊毛线团从滚轮上取下来,笑着放到一个竹筐里。随即,又拿了三根长长的筷子,从羊毛线团上挑出一个线头,手指夹着筷子迅速移动,转眼间,就将线团变成了一个漂亮的圆筒状织物。

    放下“筷子”,他将圆筒状织物递到且拙手中。随即,又打开一个箱子,从里边拿出同样材质的几件织物,挨个递给三位突骑施长老。

    有短衣,帽子,手套,袜子,每一件,都由羊毛线编织而成。虽然比起麻布厚了几倍,也远不如丝绸光滑,给人的感觉却柔软且温暖。

    且拙哆嗦着跪了下去,紧跟着,是万俟和茶戈。不敢让手里的织物着地,他们将手全都举过了头顶。没等开口说话,满是风霜的面孔上,已经眼泪滚滚。

    “煮羊毛,纺毛线和织毛衣,你们如果想学,尽管派人过来学,我都可以传授给你们。如果你们的人不想下辛苦学,我可以收购你们的羊毛,每斤十文钱!你们有多少,我收多少。”早就在被解救回来的奴隶脸上,看到过类似的表情,张潜丝毫不觉得奇怪,笑了笑,继续低声说道。仿佛自己随手送出去的是几把羊毛一般。

    而且拙、万俟和茶戈三人,却知道这份礼物真正价值。一个个高举着手里的织物,泣不成声。

    这次,他们是真的感动了。

    他们本以为,所谓回报,张潜只是随口一说。作为战胜者,张潜没有大开杀戒,没有抢夺黄姓突骑施的口粮和牲口,并且答应为他们提供庇护,对他们来说,已经是天大的恩德。他们真的不敢奢求更多。

    然而,张潜却亲手为他们推开了一道门,让他们看到了黄姓部族真正过上好日子的希望!

    要知道,在西域,一头羊只能卖五六十文,已经是高价。到了每年深秋,必须大肆宰杀牛羊以保证过冬的草料不至于短缺之时,一头羊的价格几乎与三只鸡相等。至于羊毛,用不完的,只能扔掉或者当柴火烧。

    如果将羊毛按照“张大帅”的法子,煮得像雪一样白,除掉膻味儿,晒干后纺成毛线,再编织成衣服、帽子、手套和袜子,其价值,恐怕会上涨几十倍。即便不上涨,按照“张大帅”给出的,每斤羊毛十文钱计算,一头羊身上每年割下来的羊毛,价值就超过了以往它本身!

    西域最容易养活的家畜,就是绵羊。尤其是在热海周围,既不缺水源,又不缺好草,简直就是长生天馈赠的大牧场。然而,突骑施各部以往的日子,却过得非常穷。特别是底层牧人,除了吃食比较充足之外,其他都没比奴隶宽裕多少。

    娑葛发动叛乱,之所以能得到十姓突骑施的响应,很大原因也是由于贫穷。底层牧人为了过上更好的日子,贵族和长老们为了活得和大唐官员一样奢侈,他们只能学强盗去抢。所以,每攻破一城,他们都会把城里搜刮得一干二净。导致城市迅速破败下去,不能再为他们提供任何物资。然后,他们就只能去寻找下一个抢劫目标。

    现在,大唐发怒了,娑葛战败被杀。抢劫给突骑施人带来的报应,远远超过了红利。突骑施各部,就只能继续靠游牧为生,日子越过越贫困。直到被一个更大的族群吞并,或者自行消亡。

    而“张大帅”,偏偏在这个时候,告诉他们,羊毛可以卖钱,可以纺线,可以像麻、葛、棉做衣服!无异于赐给了他们一座金山。并且这座金山还是活的,可以源源不断生出新的金子,让他们永远都不用担心花完!

    “大帅鸿恩,我黄姓突骑施上下,没齿不忘!呜呜,呜呜呜,呜呜……”当终于能够开口说话,且拙的第一句话只说了一半儿,就变成了嚎啕。

    “呜呜,呜呜呜,呜呜……”万俟和茶戈,也捧着羊毛线织物,泣不成声,“大帅,赐我生路,我黄姓突骑施上下,如果再生出半点儿对大帅不敬之心,就,就全都遭到长生天的唾弃,万劫不复!”

    “呜呜,呜呜,大帅,我等作牛作马,都回报不了大帅的万一。呜呜,呜呜……”

    “不用回报,按理说,你们也是唐人。张某理当为你们找到一条比抢劫更好的出路!”张潜心中,也有些百感交集,笑着弯下腰,将且拙等人一一拉起。“另外,张某也有一些事情,需要你们帮忙。”

    “大帅尽管吩咐,帮忙不敢,我等愿意为大帅效死力!”手中死死握着一件毛衣,且拙双手搭在一起,大声表态。

    天下没有白吃的羊肉!“张大帅”给了黄姓突骑施如此大的好处,哪怕让黄姓突骑施为他去攻城掠地,都理所当然。更何况只是做一些事情!

    “大帅,黄姓突骑施上下,都归您调遣。哪个,哪个不服,我们亲手处理了他!”万俟和茶戈,也红着眼睛表态。手里的毛织物,却始终都没放下。

    “不需要打仗,本帅其实一点儿都不喜欢杀来杀去。”张潜笑了笑,轻轻摇头。随即,俯身又打开一个箱子,将里边的东西,逐一向三位突骑施长老展示:“本帅需要硝石,硫磺、碱石、铁矿、铜矿、石英这些,却不知道去哪里找,所以需要你们帮忙留意一下。毕竟你们是常年在这附近游牧,对此地的了解比本帅多!”

    顿了顿,他又拿出一个精致的琉璃瓶子,将里边黑乎乎的液体倒一些,当面展示给三位长老看,“还有这个猛火油,我在碎叶和姑墨州的仓库里,都找到过。我不知道娑葛从哪里弄来的,如果你们能帮我找到源头,或者帮我买一些回来,本帅肯定另有重谢。”

    “碱石和硝石,姑墨州附近的大盐湖旁,就能找到。但最好的碱块和硝石,都来自咸海那边,价钱很便宜,大帅只要开出合适价钱,粟特商人肯定给您送上门来!”听张潜只要一些矿石和猛火油,且拙等人立刻来了精神,连眼泪都顾不上擦干,就争先恐后地汇报。

    “铜矿和铁矿,在热海南边的山上以前就能捡到。以前乌质勒在的时候,曾经想请大食工匠过来开矿,但大食人嫌给的钱少,不肯来。”

    “硫磺在东面的车岭那边就有,那东西太容易着火。所以很少有人愿意贩运。大帅如果需要,等天暖和了,在下就带人为大帅去挖。”

    “不敢欺骗大帅,娑葛的猛火油,都是大食人偷偷运过来的。他原本是想用来攻城,但是除了放火之外,没琢磨明白怎么用。大帅如果需要,也可以向大食商人或者粟特商人买。虽然大食国禁止出售这东西。但商贩只在乎价钱高低,才不会管跟谁做生意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事实证明,张潜这会真的问对了人。他所急需的矿藏,大部分在西域各地都能找到。眼下唯一在西域当地不产的,就是猛火油。但只要他能开足价钱,商人们也愿意冒险给他走私过来。

    张潜的火龙车,一直烧的是加了料的酒精。早就把他烧得心疼不已。所以,听且拙、万俟和茶戈三人说猛火油可以走私,果断将求购任务委托给了他们。随即,又根据碎叶城的实际处理能力,跟他们订购了一批羊毛和细羊毛线。最后,才叮嘱他们,早点派族人带着工匠过来,学习羊毛的处理工艺以及纺线和编织毛衣的技术。

    黄姓突骑施的三位长老,千恩万谢叩头,然后告辞而去。张潜这边,则又赶紧委托王翰带着自己的亲笔书信,赶赴姑墨一带,向老将军牛师奖,汇报这边的最新情况,以及自己对十姓突骑施人的安排。在信的末了,则委婉提出请求,自己希望留守碎叶两到三年时间,以免突骑施各部人心不稳,出现新的变故。

    “用昭,俗话说,升米恩,斗米仇。你小心给黄姓突骑施人太多,将来步了郭元振的后尘!”王翰接过书信,当着张潜的面放入竹筒,用火漆封好。却没有着急动身,而是犹豫了片刻,小心翼翼地提醒。

    王家在并州,没少跟草原上各族做生意。而王翰本人,在与张潜结识之前,就曾经在边军中历练过。因此,对一些草原部落的恶习,心知肚明。很是担心,张潜将羊毛处理手段教给黄姓突骑施部,反而会养了一群白眼狼出来。

    “无妨,好东西咱们都自己留着呢!”好像巴不得有人问自己一般,张潜笑呵呵地摇头。随即,拉开身边抽屉,取出一大卷儿看上去极为粗糙的土布,塞进了王翰怀里,“你不提,我差点儿忘了。把这个,也给牛总管带去。让他评判一下,此物若是做衣服,比葛布和麻布如何?”

    “不是麻?”王翰楞了楞,用手指捏起布角,轻轻揉搓。

    是羊毛!在手指开始搓动的一瞬间,他就感觉得清清楚楚。但织布的毛线,远比张潜展示给突骑施人的毛线细。布料的厚度与葛布仿佛,却比葛布温暖得多。若是能用来做成衣服,安西军上下的外装,就能在本地解决,根本无须再耗费力气和钱财从长安那边往过调拨!

    “是羊毛加了草棉,纺织而成。我还在让人慢慢琢磨,能不能弄得更细,更薄,更柔软。”笑着跟王翰解释了一句,张潜的脸上的所有疲惫,瞬间全被得意是取代。“织毛衣和纺毛线,只是为了给突骑施人找个生计,顺便让他们摆脱居无定所的习惯。这个,才是咱们在此地立足的根本。”

    唯恐王翰听不明白,他刻意将立足两个字,说得非常清楚。而聪明的王翰,也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,点点头,抱着粗毛料和装信的漆桶,快步离去。

    望着王翰的背影,张潜点头而笑。随即轻轻用手指叩打桌案,敲出一串溪水奔流般的节奏。

    长安那边,他暂时不会回去了。而西域这边,他想做的事情刚刚开了个头,也不宜中途离去。所以,他必须以最快速度,在碎叶城扎下根来,并且以最快速度,积聚其足够的力量。

    只有掌握了足够的力量,他才能给这里带来安宁,才能让自己的设想变为现实。而碎叶城的人口和自然环境,又不准许他按部就班去发展。所以,他必须寻找一条捷径出来,哪怕从另一个时空二十一世纪的角度,这条捷径是饮鸩止渴。

    碎叶寒冷,穷困,人烟稀薄,物产也远算不上丰富。但这里却有一个别的地方比不了的好处,那就是山高皇帝远!

    无论他在碎叶选择任何捷径,都不用担心朝廷上有人擎肘。所以,他才将煮羊毛,抽毛线和编织毛衣的技术,传授给了黄姓突骑施部。而他自己,连日来,琢磨的却是如何才能像纺麻一样,将羊毛纺织成布。

    娑葛反叛之后,几乎杀光了碎叶、姑墨等地的唐人,却依照部落习惯,将工匠们留了下来。在这些工匠的帮助下,张潜将织麻布机器,很轻松地就改造成织羊毛布的机器。虽然织布的效率不是很高,织出来的羊毛布,也又糙又厚,远不如麻布、葛布舒服。但保暖性,却远远胜之。

    碎叶川的水流很充沛,一旦在碎叶川上架起水车,张潜可以保证,纺织机的效率会提高三倍以上。而毛纺业的巨额红利,肯定会对各种初级工业产品带来巨大推动。任琮,各种冶炼作坊的陆续出现,就是必然。当碎叶城的百姓,有三成以上,从牧人、农夫,变成产业工人。这座城市的活力,在整个西域都无其他城市可以超越。

    而哪怕是高污染高能耗,残酷严重到了羊吃人地步的原始工业化文明,对周围的游牧文明,也能形成绝对碾压性的优势。届时,成为唐人的好处,就更显而易见。被吸引来各族青壮,会趋之若笃!

    然后……

    这里是西域,不是长安城外的张家庄。

    在张家庄,他无论做点儿什么,都需要瞻前顾后,还得提防别人的抢夺。而在这里,他不去抢别人已经是行善了,有娑葛的例子在前,短时间内,谁有勇气再来抢他?

    此刻的西域,在别人眼里,也许是不毛之地。而在他眼里,却是一张白纸,刚好信笔画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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